成功案例
CASE
咨询电话
400-123-4567
手 机:13988999988
电 话:400-123-4567
传 真:+86-123-456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电 话:400-123-4567
传 真:+86-123-456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微信扫一扫
我国将全面推进医保资金实时结算
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彭云佳)为进一步减轻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国家医保局明确,全国各协调地区要在2025年底前进行立即结算。记者16日-16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医保资金即时结算规模扩大和提高质量改革的通知》,实时结算资金将提供医疗结算保险基金和居民医保资金中地方保险保险资金月结算资金的80%以上。哪里有条件经许可,可探索将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即时结算范围。结算资金覆盖普通门诊、慢性病、住院、生育、药店购药等医疗费用,可逐步探索将其他领域的医疗费用纳入即时结算范围。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8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结算。推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缴费,鼓励一级及未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即时结算范围。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将逐步纳入即时结算机构范围。通知要求,规范资金分配机制。指导全省l 医保部门协调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次月10日前申报医疗费用。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实时结算流程,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实时结算效率,缩短结算周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资金拨付期限自申请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力争次月月底前拨付。各地可合理确定本年度保险基金预算、往年保险基金支出等实时结算分配比例。
相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