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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夫妇拟将股权转让给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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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 天华新能源(300390.sz)近日发布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裴振华、荣建芬夫妇与CATL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裴振华、荣建芬拟通过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宁德时代。公司拥有107,582,325股非限售传统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2.95%,具体为:裴振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49,208,96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12.95%)5.92%),荣建芬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58,373股的公司(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7.03%)。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24.49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2,634,691,139元。本次转让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宁德时代承诺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截至公告日,裴振华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9.9075%的合伙企业股份,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德时代284,220,608股。除上述情形外,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合伙、合作、合营等其他股权、人员及其他经济利益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nsfer表示,宁德时代将持有公司112,498,1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通过转让协议引入战略投资者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本次股份转让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编辑:华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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